徐州寶潤實業集團文件
徐潤發[2018]12號
關于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
集團總部機關,基層各項目部,直屬各校區:
根據徐州市政府《關于印發<徐州市大氣污染專項整治方案>的通知》和《徐州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》的要求,結合集團各項工作實際,現就進一步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全面排查,堅決從源頭上根治環境污染
各單位、各項目部要立即在所轄范圍內開展一次污染隱患大排查、大檢查,特別是核查項目工程設備及其作業運行情況,從源頭上根治撒土、揚塵、垃圾、漏水等污染。對排查發現的隱患,做到限期整改,確保所轄區域環境衛生污染的根本好轉。
二、落實責任,切實加強內部管理
各單位、各部門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,恪守職業道德, 深刻認識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。要明確治理污染的責任人,把治污工作落到實處,不留死角;做到任務明確、責任到人、措施到位。
三、加強督查,確保污染治理不走過場
集團將組成督查領導小組,對各單位、各項目部環境治污情況進行全面督查。對于忽視預防、疏于管理、責任不落實、人員不到位、出現污染問題的,集團紀委將嚴格問責,依法依規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。對造成嚴重后果的,在追究紀律責任的同時,給予經濟處罰或開除處分;構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四、加強領導,扎扎實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
各單位、各項目部要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,加強領導,認真對待。各單位、各項目部一把手是本轄區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,要帶頭抓排查、抓落實,切實把治理污染工作落到實處。
徐州寶潤實業集團
2018年4月20日